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学校简介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河南省漯河市,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医学学科为主、工学学科及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医学高等专科院校,是省级文明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河南省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154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其中源汇校区位于国家4A级沙澧河风景区内,召陵校区毗邻国家4A级文化旅游景区许慎文化园。学校设置医学学科和工学学科并以医学学科为主体的2个学科门类,18个专科类高职专业。学校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床位3500余张,第一附属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以骨科为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为漯河市康复医院、豫中南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通过场所码显示)、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可通过场所码显示)、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三)所有考生均需认真阅读《2022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附件2),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四)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
(五)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六)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不扎堆、不聚集。
(七)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招聘形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专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分别采取不同的招聘形式。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Y1501、Y1502、Y1503)和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Y1504-Y1518):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公开招聘。招聘结果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Y1501、Y1502、Y1503)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2.报考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Y1504-Y1518)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组织实施。
3.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 5:1 的比例控制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 5:1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 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 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思政类专业教师岗位(Y1519、Y1520、Y1521、Y1522、Y1523):采取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实施。
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控制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 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Y1501、Y1502、Y1503)和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Y1504-Y1518):2022年6月20日8:00—6月26日17:00
(2)思政类专业教师岗位(Y1519、Y1520、Y1521、Y1522、Y1523):2022年6月22日8:00— 6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向指定邮箱发放邮件和登陆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两种方式。
(1)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Y1501、Y1502、Y1503)和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Y1504-Y1518)
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Y1501、Y1502、Y1503)和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采取向指定信箱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需提交①本人简历及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等情况;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③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学位证扫描件;④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就业推荐表;⑤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英语等级证;⑥《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lhyzrsc@***。
报名邮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专业+学历+姓名”。
(2)思政类专业教师岗位(Y1519、Y1520、Y1521、Y1522、Y1523)
考生报考思政类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考试信息”栏,点击“2022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资格初审。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二)考核考试
1.考核、考试时间: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
2.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三)确定体检对象
1.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Y1501、Y1502、Y1503)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其他岗位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公示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
1.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对具有医学类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给予50万-100万元安家费,对具有非医学类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
2.提供120㎡-140㎡居住用房一套;
3.对具有医学类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提供30万-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对具有非医学类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即享受副高职称待遇,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高职称待遇;
5.享受博士特殊津贴2000-5000元/月。
6.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
7.人才引进遵循“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特别优秀及急需人才待遇面议。
(二)硕士研究生
1.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3年;
2.非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安家费,分3年发放;
3.提供单人间青年公寓。
(三)以上所有岗位均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四)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95—2122273(邮件报名)
0395—3136601(报名系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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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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